为全面做好我司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按照《bat365在线平台app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我司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指导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
三、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招生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纪检委员和学科点负责人等组成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单位各学科专业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主要职责为:组织落实好本单位复试组织和管理工作;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复试试题命题、试题印制、考试组织、阅卷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做好面试考官、考务人员、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做好复试信息公开及考生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做好应急事件及时报告工作。
(二)成立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本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复试具体工作。各招生单位可按一级学科或者二级学科(专业)组成一个或者多个平行复试小组,一般应选派不少于7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较强的,且一般具有教授或副教授职称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为主)组成,组长一般由学科点负责人担任。复试时,随机抽选5位教师参加复试工作,同时安排2-3位工作人员负责复试的准备、协调、管理及面试记录工作。
四、招生计划
依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我司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计划招生5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计划招生10人(含推免生1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计划招生25人(含推免生5人)。
五、复试基本要求
一志愿报考我司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术型)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科成绩按国家一区初试分数要求执行,初试成绩总分需达到360分及以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学术型)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科成绩按国家一区初试分数要求执行,初试成绩总分需达到365分及以上;思想政治教育(学术型)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科成绩按国家一区初试分数要求执行,初试成绩总分需达到378分及以上。
六、复试工作
(一)时间安排
1.3月31日在学院网站公布本实施细则及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信息。
2.资格审查:4月3日上午,由考生本人现场到学院进行。审查材料包括: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件(正反两面均需扫描);
(3)《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签订并按手印,我司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4)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员工证》及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非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未通过校验者,须出具教育部提供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7)思想政治审查表:我司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8)学业证明材料(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四六级证书、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上述有关材料,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上交存档。考生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承诺书及学历材料为必须材料,须在资格审查时现场提供;其他材料如暂未交齐,考生可在复试结束后2-3天内补交到学院。
3.笔试(专业课测试)
时 间:4月3日下午2:30—4:30
地 点:院办211室
4.面试考核
时 间:4月4日8:30—17:30
地 点:院办三楼会议室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我司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复试内容: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笔试(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为2小时。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专业课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笔试(专业课测试)的科目为我司公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复试科目。
2.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主要是进一步考查员工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及培养潜质等,具体要求为:
①面试前通过随时抽签形式确定考生面试次序;
②每生面试时间20分钟;
③复试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填写《面试评分记录表》;
④复试工作人员做好面试现场问答记录、评分记录,如实填写《复试情况表》。
(2)面试内容及分值
①专业素质能力及实践技能(满分50分)。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20分)。主要考核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员工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具体包括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精神状态、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以及人际关系处理能力等方面。
③外语听说能力(满分30分)。主要测试考生听懂熟悉话题的英语演讲、讨论和报告等内容,并能比较自如地用英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态度的能力。具体为考生先听一段录音,测试教师可就其内容对考生进行提问,或测试教师与考生自由交谈。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情况。在复试的同时,通过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必要时,也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思想品德进行考核。
4.考生体检工作。拟录取考生在我司校医院体检。体检时间为4月3日—4日,6日—7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员工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 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工作
(一)公司根据各专业分配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
2.体检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
5.复试笔试或面试中舞弊者;
6.复试后向他人泄露复试内容者或传播复试内容者;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加权获得,采取百分制,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各占录取总成绩50%的权重。
(1)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课测试)+面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2×50%。
复试总成绩、录取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五)拟录取结果由学校研招办统一公布。
八、其他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院办咨询电话:0791-83828363(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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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31日